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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柏树刘至唐坊村道、梅山村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柏树刘至唐坊村道、梅山村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1、项目编号:新财购-2015-137

1.2、招标内容: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2013年梅山村道建设,长2公里

1.3、项目地点:新郑市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单位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四、报名时间:2015   6    15   日至2015  6    24  18:00止。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于2015 6   25  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获取时间:2015  6   15  日 至2015  6   25  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6.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  7   9  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3838013088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女士     电话:13526470507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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