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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旅游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XZ-SDFZ1506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旅游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本项目采购及安装,二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2.2 建设规模及范围:区地县基础网络,覆盖1个自治区节点、7个地区节点、22个县节点、11个景区接入点、1个导游服务公司接入点、1个旅游客运公司接入点、9个旅行社接入点和9个酒店接入点;区地县三级控制中心,覆盖1个自治区节点、7个地区节点、22个县节点;西藏旅游数据中心;12301信息服务平台;智慧旅游行业服务与管理平台,接入11个景区、9家酒店、9家旅行社、900辆旅游客运车、500个导游终端和1000个重点旅游定位终端;西藏旅游营销与商务平台;西藏旅游资讯网;区地县基础网络,新增覆盖14个景区接入点、区内所有三星级以上酒店接入点、区内所有甲级旅行社接入点;智慧旅游行业服务与管理平台,新增接入14个景区,接入一期之外的区内所有三星级以上酒店、所有甲级旅行社、所有导游和所有旅游客运车辆;西藏旅游结算中心,结算中心设在拉萨;西藏虚拟旅游平台;区地县三级应急救援中心,1区7地22县应急救援中心。

  2.3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资料和其他资料;

  2.4 建设地点:拉萨、林芝等7 个地(市);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及企业自筹;

  2.6 计划工期:22个月;

  2.7 供货质量要求:响应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关产品经营能力的制造商(厂)或经销商,能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或供应能力;

  3.2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必须具备自筹配套资金的能力;

  2)通过CMMI2(或以上)级评估并获得CMMI2(或以上)国际资质认证;

  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

  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备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乙级监理资质,且必须入围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商库名录中,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15日至20156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 00分至12时 0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前往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拉萨市金珠西路康桑花小区A4单元3-2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装订成册,招标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

  1)公司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 税务登记证书;

  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缴纳税收记录的复印件;

  7)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8) 一标段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二标段须提供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10)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11) 投标人实施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其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联系方式等;

  12) 项目团队的证明文件;

  13)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14) 项目组人员简历、学历证书和认证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记录;

  15) 投标人投资承诺函;

  16) 接受审计承诺书;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康桑花小区A栋4单元302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1-6876660   15089025520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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