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太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太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堰市太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十堰市太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HBGH-2015-WH12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01包:数字平板放射成像系统 一套
02包:移动C臂X光机 一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2)国内制造商直接投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3C认证等;进口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应提供:国家药监局进口产品注册证、CE或FDA认证、制造商资质的其它文件等;制造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制造该类设备的技术和经验。3)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如果有);还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以及第1条中除法人代表授权书外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4)在湖北省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和提供技术支持。 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并出具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6)在政府采购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7)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5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萍 凡秋明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197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太和医院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滋华0719-88015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丹萍 凡秋明027-87319711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