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涌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集中转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涌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集中转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FG0285JO。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涌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集中转清运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第1年11,8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服务时间:8年。合同年价格分别在第2年、第4年、第6年和第8年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
2. 服务内容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 22日。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核查,否则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出具的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 已在采购代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和联合体投标。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 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24小时制)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8 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递交时间:2015年7月8 日8:30-9:30。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8日9:30开始。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联系人:丘爱营
联系电话:1390259610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230151 前台咨询:0760-8823013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83654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