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街道文化传播平台搭建项目—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人民政府石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石河街道文化传播平台搭建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ZQ2015-2072
二、采购内容:文化传播平台搭建,包括室外LED设备及软件搭建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保修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注:本次采购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政府采购预算价:9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供货安装调试能力的供应商应;
(2)代理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书,所投产品须通CCC产品认证;
(3)近三年(2012年6月至今)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三项。
(4)外地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双方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并提供其存在二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楼招标部(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需进入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社保中心出具)、制造商的合法有限授权(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产品CCC产品认证证书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本地售后服务机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6月24日13:00——13:30(北京时间),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逾期不予受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与地点: 2015年6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兰店市人民政府石河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电话:0411—83186863
传真:0411—83186817
联系人:关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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