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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刁家乡付李庄小学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刁家乡付李庄小学附属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刁家乡付李庄小学附属工程;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6-17

2.3建设地点:中牟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5工期:90日历天;

2.6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012年以来有一个运动场和外网工程业绩。

3.5投标人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供应商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

(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615201506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及社保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37162341006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371—55365976 1346024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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