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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长智镇袁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6: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长智镇袁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及市、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通许县长智镇袁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长智镇袁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28号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20号
2.3建设地点:通许县长智镇
2.4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岳家湖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
第二标段:和谐路、镇西街、幸福路、长顺大街、长兴大街、健康路、平安街、团结路照明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第三标段:长智镇西街、长顺大街改造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第四标段:长兴大街改造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第五标段:和谐路、幸福路、健康路、平安街、团结路改造道路及排水施工招标
第六标段:长智镇公厕建设施工招标
第七标段:通许县长智镇袁庄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5投资额:约1400万元
2.6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三、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第七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报名。投标报名时,各标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报名时携带: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如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方式)。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许县长智镇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楼                   
联系人:  蔡先生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13937837968                       电        话: 0371-27777877、0371-865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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