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中心受平果县妇幼保健院委托,现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5-G1-0056-KL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有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采购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乳腺病源管理系统1套等一批医疗设备,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25号)一楼综合部;
3、售 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售后不退。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介绍信(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必须为投标报名有效期内);(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 (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7)投标人2014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8)近三个月依法完税申报表复印件(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5年2月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10)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日期内)。
上述资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介绍信、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按不低于投标总报价的1%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珊 联系电话:0776-5828333/18077689051 传真:0776-58281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平果县城龙路25号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平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5825152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