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涉村镇S237加油站至凌沟公路改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巩义市涉村镇S237加油站至凌沟公路改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巩义市涉村镇S237加油站至凌沟公路改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
2. 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涉村镇S237加油站至凌沟公路改建工程
2.2 项目编号:巩财代【2015】11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涉村镇
2.4 招标规模:全长2.6千米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名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 2015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标书时间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交通局网站》、《河南恒信咨询网》等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巩义市涉村镇 |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人: 张先生、李女士 |
电 话:15639915190 | 电 话:0371-60992507 18638261215 |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