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数字资源共享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东北师范大学对以下货物及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二、采购编号:DSZC2015048
三、采购项目内容:
总体要求:
1.平台必须采用B/S分布式架构,设一个主站点和若干分站节点,平台开发包括主站平台开发和分站点平台开发,必须支持分站点的快速部署。
2.主站点是本平台的用户中心、资源中心、管理调试中心;分站平台主要功能为内容缓存,供学员就近学习,提高用户网速体验。各分站用户注册、登录均统一到定向主站,接受主站统一管理;所有数字资源,全部存储在主站,主站根据分站需求,为分站调配所需资源,将资源同步到分站。
3. 平台主要提供的功能包括资源商城和在线教学(培训),满足对东北师大出版社现有数字出版物和引进的第三方数字资源的线上销售,以及利用这些资源开展在线学习和培训。软件设计要求商城支持10万人同时在线下单操作;在线教育网上视频课件支持10万人同时点播操作;提供视频授课室支持辅导教师分组辅导授课,每组支持对100人视频直播授课;软件设计必须同时提供满足上述指标的硬件、网络支撑方案,投标时优先选择硬件及网络开销小的方案。平台必须支持单机、集群部署,支持视频单向CDN加速,支持音频互动CDN加速,实现访问能力和并发能力的叠加。
4.提供设计商品容量及用户数量均为1亿级别,应优化算法,满足毫秒级检索速度要求。
5. 平台必须能够在PC、手机、IPAD等主流设备上使用。支持在3G、4G、WIFI等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流畅使用。
6.平台必须提供完整的电商支付环节,能够满足账务统计分析和用户自查询功能。
四、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合格投标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企业具有相关认定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4)投标企业须提供至少一个在线教育或在线视频网站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金额要求100万元(含)以上(开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原件、网址、截图)。
5)谢绝联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或汇票(非汇款)、转帐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交至开标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权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不予退还。
4.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账户:
单位名称: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自由大路支行
银行账号:4200221409000008050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提交并经双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款的1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总合同款的80%;免费服务期一年满后付其余10%。
九、交付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个月内完成交付。
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07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份人民币800元(只收现金),售后不退。
注意:投标商购买标书时不需要携带任何资质文件及身份证明。
十一、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 人:王老师 洪老师
电 话:0431-85099967
邮 编:130024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