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国家综合减灾与应急典型示范项目北斗综合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开发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15日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国家综合减灾与应急典型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采购单位审批,该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条件。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北斗综合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开发服务等内容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 招标编号:14CNIC-032079-50-05
二、 项目名称:北斗综合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开发服务
三、 招标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控制预算(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描述 |
01 | 北斗综合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开发服务 | 5,000,000.00 | 1项 | 1. 北斗综合减灾应用业务系统建设; 2. 北斗减灾信息终端客户端软件开发; 3. 综合减灾应用数据资源库建设; 4. 北斗减灾应用业务规范汇编; |
具体建设内容为:
序号 | 建设内容 | 子系统名称 | 建设 形式 | 部署范围 | 技术要求 |
1 | 北斗综合减灾应用业务系统 | 灾害信息采集监控子系统 | 升级 | 部 | SOA架构;全国32个省级节点的信息服务能力;70万台北斗终端管理能力;35万台北斗终端在线访问能力。 |
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子系统 | 新建 | 部、省 | |||
现场人员搜救子系统 | 新建 | 部、省 | |||
灾情信息发布服务子系统 | 新建 | 部、省 | |||
业务保障子系统 | 升级 | 部、省 | |||
2 | 北斗减灾信息终端客户端软件 | 灾情直报客户端软件(含村级、乡镇级、县级、地市级、省级5个客户端软件) | 升级(乡级和村级) | 灾情直报型终端、应急救援型终端 | |
新建(县级、地市级和省级) | |||||
现场调查信息采集客户端软件 | 升级 | 灾情直报型终端、应急救援型终端 | |||
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客户端软件 | 新建 | 应急救援型终端 | |||
人员应急搜救客户端软件 | 新建 | 应急救援型终端 | |||
灾情决策服务客户端软件 | 新建 | 灾情直报型终端、应急救援型终端、车辆导航监控型终端 | |||
车辆导航监控客户端软件 | 新建 | 车辆导航监控型终端 | |||
3 | 综合减灾应用数据资源库 | 1个部级数据库和10个省级数据库 | 新建 | 部、省 | 不低于30TB数据管理能力;空间数据管理能力;数据存储和更新周期不少于2年。 |
元数据库和数据目录 | 新建 | 部、省 |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新建 | 部、省 | |||
4 | 北斗减灾应用业务规范 汇编 | 灾情直报业务规范 | 新编 | -- | 用于指导业务人员在相应场景下开展实际业务操作。 |
现场核查业务规范 | 新编 | -- | |||
现场调查业务规范 | 新编 | -- | |||
现场应急救援业务规范 | 新编 | -- | |||
人员应急搜救业务规范 | 新编 | -- | |||
灾害信息发布服务规范 | 新编 | -- |
四、 项目实施要求:
(一) 支付条件:
1.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乙方本合同总金额40%;
2. 项目软件系统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乙方本合同总金额60%;
(二) 项目建设周期:总建设周期6个月。
具体分段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 软件需求分析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 原型系统完成时间:软件需求分析完成后15天内;
3. 软件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完成时间:原型系统完成后30天内;
4. 软件开发时间:软件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完成后75天内;
5. 软件内部测试和部署时间:软件开发完成15天内;
6. 软件验收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最终验收时间:试运行结束之日起30个日历日(天)内。
(三) 项目实施地点:
1.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及天津、辽宁、吉林、上海、山东、湖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0个示范省级民政厅(局)。
五、 投标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按包设置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报价条件: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
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包(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4. 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级以上(含3级);
7. 投标人须具有CMMI成熟度3级以上(含3级);
8.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CNIC招标文件发售系统http://bid.kclh.cn:8010/home/index.aspx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010-88316651、88316654、88316072。
3. 选择网银或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现场交款,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周子涵、潘百慧、苏红;电话:010-88316651、88316654、88316072。完成上述现场交款手续的投标人随后需登陆CNIC招标文件发售系统http://bid.kclh.cn:8010/home/index.aspx,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开标时领取。
4. 本项目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23日。
八、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样机检测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九、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十层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欢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十、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一、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5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所有。
十二、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院
联系方式:010-52811322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周子涵、潘百慧、苏红
电话:010-88316651、88316654、88316072
传真:010-88316655
公共电子邮件:2904682158@qq.com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行号:104100004499
帐号:33505759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