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司法局关于宝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选定评估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司法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选定评估机构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宝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选定评估机构项目
1.2 采购编号:BFZC2015—CG—08
2、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楼房评估中介服务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1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5.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5.5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9)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0375-657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