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度实验试剂、耗材及小型设备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首都师范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度实验试剂、耗材及小型设备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ZTXY-2015-H53262)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联系电话:010-68902830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宗政、杨武
联系电话:010-51908151
传真:010-53779910
4.采购用途:教学科研
5.采购货物分包、内容及入围供应商家数
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数量要求及服务期限 |
1 | 化学类材料 | 本包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服务期为1年 |
2 | 物理类材料 | 本包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服务期为1年 |
3 | 生物类材料 | 本包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服务期为1年 |
4 | 电子信息类材料 | 本包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服务期为1年 |
5 | 艺术文体类材料 | 本包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服务期为1年 |
6 | 其他材料试剂 | 本包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服务期为1年 |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6.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6.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6.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7月2日时间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10.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11.投标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投标、开标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三层报告厅B327。
14.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总分(100分)=综合商务:(30分)+相关业绩:(30分)+相关承诺:(40分)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