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受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就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ZBGK-2015040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骨科器械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3、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7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4068788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姜先生
电话:18315939538/18505346964
电子邮箱:sdhbzbdz@163.com
十、监督部门: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34-42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