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车村镇龙王村村民委员会嵩县车村镇龙王村公益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嵩县车村镇龙王村公益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嵩县车村镇龙王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65.5万元人民币,涉及木札岭饮水工程、庄上组饮水坝除险加固工程、小学文化广场工程、木札岭排污工程等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位于嵩县车村镇龙王村。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 2015 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持以下证件到报名现场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以上证件须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300元(中标者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30时整。
5.2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车村镇龙王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31728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5365979、1335399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