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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小学教室照明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1: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小学 的委托,对 教室照明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CG201505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小学教室照明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408117.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冠华小学教室照明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人民币40.8117万元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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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1《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1.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1.3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1.1.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1.1.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1.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16日起至20157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6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房(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614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房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ZHCG2015050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余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宋老师

电话:

020-81407316

电话:

020- 86910778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06房

联系地址:

花都区教育东路1号

邮编:

510375

邮编: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林桦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钟校长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1407316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6910778

开户行:

广州银行龙津东支行

 

 

帐号:

800155597602030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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