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武警中队智能化执勤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光山县中队的委托,就其光山县武警中队智能化执勤系统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光山县武警中队智能化执勤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光财竞争性谈判【2015】23号
3、采购项目内容:智能化执勤系统改造(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七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指哨位智能系统营区报警系统)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须具有国家保密局签发的涉密资质证书或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员会签发的《军工保密资质证书》;
4.2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4.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委托人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⑥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⑦委托人身份证和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⑧近两年内类似(指武警执勤信息系统)项目合同及投标人资格要求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最终由评标专家认定),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在开标前两天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的查收、验证是否有效、退还由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光山县中队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7331989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敏华、徐婷婷、杜聪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