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鼎元种牛育种有限公司种公牛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豫教招标采购-2015-6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鼎元种牛育种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种公牛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货物需求:
包A:四头灌装机、种公牛电子识别系统、实验室管理软件等设备一批;
包B:液氮塔、液氮罐、消防设施等设备一批;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室。
5.招标文件发售: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 56058525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7.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371 – 56058527
9.招标公告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0.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
1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1.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杜绝非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购买或借用资质购买招标文件行为)。
11.3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12. 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12.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证件
1.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后附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
说明:如果由授权代表参与购买标书的,投标人除提供此“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外还需提供下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投标人全名)的法定代表人,由于 原因不能参与招标编号为 号标段 (填写具体标段号) 的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现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招标编号为 [2015] 号- (招标编号及包号)的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地址:
特别说明:1.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直接来购买的,则不需提供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后附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
(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
附件2
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下载打印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序号 2015年 月 日
投标人填写内容 | |||||||
招标编号 | |||||||
公司名称(盖章) | |||||||
公司地址 | |||||||
注册资金 | 万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手机号 | ||||||
电话 | 传 真 | ||||||
发票及标书领取人 | |||||||
报名标段(输入标段号) | |||||||
代理机构(审核)填写内容 | |||||||
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是否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 □是 | ||||||
□否 | |||||||
发票号码 | |||||||
备注 | 本报名表内容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资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