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530-中山路步行街沿街经营点招商-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530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中华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总台电话:0592-2230888, 项目经办人 郑小姐:0592-2279311)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路步行街沿街经营点招商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中山路步行街沿街经营点招商,本项目含有两个合同包,合同包一为西段部分,含有6个经营点;合同包二为东段部分,含有3个经营点;合计9个经营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且须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等。 2、 投标人应具有参加本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投标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有效复印件。 3、 本次招标的经营点允许的经营业态范围:水吧、果吧、咖啡热饮、冰品等休闲饮品、点心类,严禁明火类、烧烤类食品。投标人须有同类经营业态的经营经验,须提供营业产品的目录及产品图片进行佐证,上述佐证材料需与实际经营业态一致。 4、 投标人代理或加盟的品牌若为连锁品牌,须获得该品牌所属管理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品牌投标唯一授权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函件原件。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则为“经营者”)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 特别提示: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2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联系人及电话: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合同包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7-3 09:0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郑小姐、黄先生:0592-2279311、227930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其他: |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