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居民及农村学校项目工程管材采购(Ⅳ~Ⅸ标)招标编号:GXDYZB2015-GG008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平南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居民及农村学校项目工程管材采购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农经〔2015〕130、229、230、231、232、24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发改委、水利厅和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 号文下达了平南县2015年度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8286.93万元,其中本次公告管材招标投资约3861万元。招标人为平南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2015〕24号,现对该项目的管道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平南县思旺镇、官成镇、六陈镇、思界乡、大洲镇、丹竹镇、平南镇等乡镇各个村点。
交货地点:平南县思旺镇、官成镇、六陈镇、思界乡、大洲镇、丹竹镇、平南镇等乡镇各个村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公告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即:Ⅳ标段(平南县思旺、官成片农村饮水安全扩建工程),合同价估算为人民币:959.08万元;Ⅴ标段(平南县六陈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一部分),合同价估算为人民币:500万元;Ⅵ标段(平南县六陈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一部分),合同价估算为人民币:590万元;Ⅻ标段(平南县思介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合同价估算为人民币:514.89万元;Ⅷ标段(平南县大洲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合同价估算为人民币:687.92万元;Ⅸ标段(平南县丹竹镇丹竹片农村饮水安全二次扩网工程、平南县平南镇片农村饮水安全扩网工程),合同价估算为人民币:412.48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必须配合土建工程的建设,15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单价已包括抽样检测等费用,抽样检测内容及要求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材管件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桂水质监[2014]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塑料管道材料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
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性能检测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有要求:近 3 年( 2012年~2014 年)具有PE给水管国家标准-(GB/T 13663-2000)塑料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性能检测报告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截至开标之日起前1年内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为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龙脉华庭3栋2楼)。
发售人姓名:傅先生(联系电话:0775-4572863)
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复印件(材料为本项目标项目公告之日起查询有效),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4.4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7月5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7月21日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龙脉华庭3栋2楼)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地 址:平南县平南镇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5373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75-7837329 传真:0775-7822841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天隆小区4341号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 傅先生
电 话:0775-4572863
传 真:0775-4572863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廖汉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永颂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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