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抗震办公室
地址: 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69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三)项目编号:BM2015-055
(四)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的项目为莱芜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范围为莱芜市城区,面积74平方公里,人口65万人,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与《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相协调。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编制模式:按照建设部117号令《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莱芜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按照甲类模式进行编制。
(六)主要工作内容:
1. 规划编制内容和工作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的要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城市抗震防灾基本要求;
(2)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
(3)基础设施抗震防灾规划;
(4)城区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5)地震次生灾害防御规划;
(6)避震疏散规划;
(7)灾后应急与恢复重建规划;
(8)抗震防灾规划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
(9)规划的实施和保障;
(10)专题研究报告。
2. 对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场地、道路、桥梁等工程进行普查,普查率不低于90%,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
3. 配合采购人完成并通过《莱芜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审查和批复工作。
(七)目标产出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成果应包括:
a规划文本及说明,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
b规划成果图件,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
c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1套。
规划成果图件比例尺要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主要图件的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供应商应为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的编制单位或具备乙级规划资质的规划设计院,须具有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地点:凡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派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资质证书、业绩合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到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6月19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5年7月3日下午15:30
开标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会议室
(十)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强 电话:15725165319(办公座机)
传 真:0634-6220809 邮箱:lwdhh@126.com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