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城城区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5年泰城城区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2015年泰城城区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工程施工及监理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351、0359
项目编号:SDYGZB-201505-002
2、项目名称:2015年泰城城区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工程施工及监理
施工部分: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城区9条主要道路标线复新;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城区7条道路标线复新、天网工程相关路口标线复新;
第三标段主要内容:城区19条道路标志完善升级和15处路口、路段新建及改造交通信号灯;
第四标段主要内容:城区11处路段、路口隔离护栏及防护设施;
监理部分:2015年泰城城区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工程监理
3、项目内容
施工部分: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城区9条主要道路标线复新;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城区7条道路标线复新、天网工程相关路口标线复新;
第三标段主要内容:城区19条道路标志完善升级和15处路口、路段新建及改造交通信号灯;
第四标段主要内容:城区11处路段、路口隔离护栏及防护设施;
施工部分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第一、二标段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监理部分:2015年泰城城区主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工程监理。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施工部分:人民币1980.57万元:第一标段:347.517082 万元;第二标段:284.064458 万元;第三标段:1188.30046万元;第四标段:160.688万元;监理部分:5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部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交通设施供货及安装;
5.3自201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交通设施施工(一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二标段不低于250万元;三标段不低于500万元;四标段不低于1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部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本次监理部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5.4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交通设施项目的监理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7.5售价:施工部分450元/套,监理部分3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7月6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30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0538-8284616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刘建蕾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E-mail:sdyg0538@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433097
传真:0538-843059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市岱岳区支行
银行账号:1604040109020122814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