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2015年盘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宁县2015年盘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15年6月11日9:30进行公开开标,由于一标段未达到招标条件,形成废标,现对该项目一标段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接受社会监督。
1、招标文件编号:NXNFB(2015)2号
2、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宁县盘克镇罗后、潘村、郝湾、咀头、形赤、岘头6个村。
2.2建设内容:
新建提灌站1座、修复配套机井1眼;新建大口窖210座;埋设管道16km、膜下滴灌300亩的安装施工。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总工期为 32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控制指标价:总造价:289.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须具备水利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三级(含三级)资格。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投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62301022328600010
3.4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截止7月1日17时。未按时交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完成银行转账,应持转账凭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保证金到账核查。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8:30至12时,14:30至17时,不含双休日)。
5.报名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6.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预留电子信箱和联系方式,由招标人24小时内免费发送电子版。
7、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将投标书及相关原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开标前半小时自行带入开标现场,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并填写投标登记表。逾期未密封送达的投标书,不予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月6日15时30分前。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6日15时30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开标后将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及时公示中标结果。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招 标 人: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址:宁县新宁镇九龙路11号
联系电话:0934-6621903 13993463158
联 系 人:章 健
电子信箱:nxfhh@163.com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科
联系人:司亚龙
联系电话:0934-8869196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