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环境监测站所需空气颗粒物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巩义市环境监测站所需空气颗粒物监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巩义市环境监测站
二、招标代理: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项目编号:巩财招[2015]97号
四、项目内容:全自动颗粒物采样器、便携式PM1-10监测仪、及其他分析仪器等(具体设备数量及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保障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2013年以来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5、投标申请人是大气自动监测设备的经销商或生产商;
6、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等网站上发布。
十一、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先生 13938282646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任先生 0371-64362571
巩义市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