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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涵购2015[012号]会议定点场所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2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委托,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莆田市涵江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涵购2015012号)

    2、项目名称: 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在莆田市涵江区辖区内的会议定点场所。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经营场所应在莆田市涵江区辖区内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及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卫生许可证。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5招标文件获得: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v.cn/fwzx/wjzyzx/004003/

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http://218.6.14.5/LangChao.ECGAP.OutPortal/Login/Index.aspx下载招标文件。

同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5天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市政府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站查询下载本次招标的相关澄清、更改和答疑既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日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的通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莆田市财政局指定的市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v.cn/fwzx/wjzyzx/004003/)

)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莆田市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72日上午920分前送达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评审时间和地点:201572日上午 9 30分在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

10、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采购机构: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涵江区国欢镇旁广电中心2)     邮编:351100

        项目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33660533396226 传真:3366053

 

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址:

http://218.6.14.5/LangChao.ECGAP.OutPortal/Login/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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