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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中心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功能区设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2 15: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东聊城市柳园南路67号

    联系人:齐处长 侯主任   电话:0635-3011076  3011333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市建设东路57号  

    联系人:牛付岗    电话:0635-8760163    1365635221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中心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功能区设计施工      

五、项目编号:LCZC2015-JX-010      项目预算:500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建设地点:

    项目内容: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中心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功能区设计与施工,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多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住建部(建设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乙级(含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二级)资质;

    2)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单项布展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3)拟派主创设计师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2个单项布展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单项布展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

    4)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时间及方式:

    报名获取: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的每日上午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请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项目合同和项目交工证明材料、主创设计师业绩项目合同(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资质资料原件。(另附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现场购买

    地点: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市建设东路57号)

九、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聊城市水城昌隆大酒店4楼多功能厅(兴华西路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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