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基础设施改造-学院名称标识改造招标公告(重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学院名称标识改造(项目名称)已由 北京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XM-000011320315031003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甲一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88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908,791.76(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已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 年 6月12日至 2015 年6月19日,每日9时至11时30分,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212室 (详细地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月3日9时 3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5室(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财政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甲一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邮 编: 邮 编: 100020
联 系 人: 薛永刚 联 系 人: 牛嘉韵 潘红云
电 话: 010-67387521 电 话: 010-65004038
传 真: 传 真: 010-659304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wtc_7cz@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