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实验仪器及发电太阳能等设备采购(GXZC2015-G1-3983-GYZB)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4120007、201504120010)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实验仪器及发电太阳能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实验仪器及发电太阳能等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3983-GY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柴油机发电机组等 | 批 | 1 |
B分标: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平行蒸发缩系统 | 套 | 2 |
C分标: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太阳能集热系统 | 套 | 1 |
D分标: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压盖型冷冻干燥机(原位冻干)等 | 批 | 1 |
详细规格参数见采购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企业(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 15:00至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二区金外滩大厦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可凭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小写:¥4100元)
B分标: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
C分标: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小写:¥2500元)
D分标: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2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
全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帐 号:7 7 1 9 0 0 1 3 6 4 1 0 8 8 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2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二区金外滩大厦90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2日上午9点30分在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二区金外滩大厦90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mgitc.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业务咨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奕、宋庆平;
联系电话: 0771-5558556 ;传真: 0771-555855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