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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六路、兴博七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2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六路、兴博七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六路、兴博七路道路工程施工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

一、招标人:山东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543-2613706

联系地址:博兴县化工路166号

二、代理机构:山东正通审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冯先生      联系方式:15266726682   18853355821      

联系地址:博兴县董永公园西500米

三、项目名称: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六路、兴博七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四、项目编号:BXZB2015-031

五、项目内容:

1、建设地点: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六路、兴博七路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博兴经济开发区兴博六路道路西延和兴博七路的道路改造

3、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

4、工期:一标段:2015 年7 月 10 日开工; 2015 年 9 月 7 日竣工,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二标段:2015 年9 月 1 日开工; 2015 年 10 月 10日竣工,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兴博六路西延道路工程;

二标段:兴博七路改造工程;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56月12日6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3)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投标

3、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文件工本费交纳方式:现金或电汇(开户名称:山东正通审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2195 1778 2461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015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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