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腰站镇小屯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原县腰站镇小屯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原县腰站镇小屯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腰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JNZZ-DZZB-2015-007
2.2建设地点:平原县腰站镇。
2.3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平原县腰站镇小屯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项目;
(2)建筑面积1704.64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
2.4计划工期: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31日,共111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8)拟派项目经理有效证件(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外省投标人需持有“进鲁”备案证明;(11)凡在平原县无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凡在平原县有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12)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2014年7月至今至少三个月保险金缴费证明(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1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审计的2014年企业财务报告(14)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期完税证明(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5.接受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 2015 年 6月 12日至 2015 年 6月 18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
5.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地址: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5.3 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月 2 日 15时00分,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6.3 开标时间:2015年 7月2日15时00分,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网及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原县腰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董先生 电话: 0534-4650004
招标代理机构: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jnzzdzfgs@163.com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853484267
监督部门: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534-4212123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