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冢头镇通村公路及梁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冢头镇通村公路及梁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郏县冢头镇通村公路及梁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JZC2015-097Bg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郏县冢头镇,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冢头镇通村公路修建;第二标段:梁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排间路、铺设下水道、安装太阳能路灯)。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二标段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5年01月-2015年05月的工资单);③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5年01月至2015年05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
3.9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有效期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请报名人于
4.2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一经发现有虚假材料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
4.3各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段任意进行投报,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038851266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
日期:2015年06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