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桂县会仙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桂县会仙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备案编号:HJ201501-G14)已由 临桂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临发改审字{2013}226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桂县会仙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临桂县会仙镇卫生院内
建设规模: 面积为2780.57平方米、层数4层
合同估算价:约400万
结构类型: 框 架
要求工期: 240天(本工程定额工期 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房屋建设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人员按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必须满足前上述的最低要求。并提供身份证、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的养老保险及上岗证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资质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所有投标报名单位均必须到临桂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5 年 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 时至 17:30 时,在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建设局一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每套 600 元(按图纸成本价,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7月 7日9时30 分,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建设局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pp://zfcg.guilin.gov.cn、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建设局一楼)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临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3-559040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桂县会仙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桂县会仙镇 地 址: 南宁市金浦路16号
邮 编: 541103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曾主任 联 系 人: 田程程
电 话: 0773-6922326 电 话: 13387390087
传 真: 0773-6922326 传 真: 0771-586525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市金浦广场支行
账 号: 4500 1604 2660 5250 1984
2015 年 6 月 12 日 2015年 6 月 12 日
备案机构:临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经办人:
2015 年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