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水务局--曹妃甸区十里海海堤维修加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曹妃甸区十里海海堤维修加固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发招2015-32核准招标方案,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水务局,招标代理为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国内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该项目海堤全长1.8公里,需要土方900立方米,浆砌石1980立方米。
2.2 建设地点
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南端,第一入海泄水路向西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06 月 11日至2015年 06 月 1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到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湖岸新城C区友谊大街5-1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
(一)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签字的复印件一套)。
需满足(一)条件时,在规定时间内到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湖岸新城C区友谊大街5-1号)报名。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07 月 02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地址:曹妃甸区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水务局
地 址:曹妃甸区新城大街66号
邮 编:063200
联系人:高原
电 话:13932515261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15100500153 0315-8167383
电子邮箱: 10409743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