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嵊州市规划管理处城建档案数字化设备 (一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规划管理处委托,就城建档案数字化设备(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政府采购SZC2015-29)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主要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及数量 | 采购数量、单位 |
1 | 1台 | |
2 | 磁盘阵列 | 1台 |
3 | SAN交换机 | 1台 |
4 | 工程扫描仪 | 1台 |
5 | 工程图纸复印打印机 | 1台 |
6 | 高速文档扫描仪 | 1台 |
7 | A3幅面激光打印机 | 1台 |
8 | 3.5英寸移动硬盘 | 15个 |
9 | 2.5英寸移动硬盘 | 5个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须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7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网上附件自行下载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5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倪女士、潘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360392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0575-83348858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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