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都安县创业大道道路工程东段工程(项目编号:KWMZA5G2015398)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创业大道道路工程东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都发改字【2015】5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都安县创业大道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为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0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本次招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详见都安县创业大道道路工程东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þ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zgduan.gov.cn)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监督电话:0778-522651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黄晓歌
联系电话:0778-52121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李永华
联系电话:0771-2026102 0771-202610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