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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2015-2016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业务定点服务项目(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6-11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二次)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财政局委托,就通许县2015-2016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业务定点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印刷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2015-2016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业务定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1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通许县2015-2016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业务定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4、在通许县城内有经营场所(注册地不在通许境内的,须在通许境内具备印刷生产经营场所);
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人民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现金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1)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证明原件;
2) 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3) 营业执照原件;
4) 税务登记证原件;
5) 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
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2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7月9日上午9:00时之前(北京时间),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9日 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许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371-24973649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0371-22305018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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