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关二期深圳海关机房基础环境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金关二期深圳海关机房基础环境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止,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1室(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如需邮购,另付60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资格标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4、投标人须具备省部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6、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7、为本项目整体采购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8、投标人其他条件:
(1)企业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业务,新版营业执照同时需同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中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2)非深圳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深圳地区有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范要求;
4、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深圳海关机房基础环境监控软件平台开发、机房基础环境监控硬件安装调试、深圳海关现有隶属关监控系统的集成改造、精密空调变频监控节能改造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要求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方除需完成上述建设内容外,还需要完成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需的一切许可及审批,包括验收、备案等。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5、答疑事宜: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此时间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6、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年7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36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定于2015年7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36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招标人监督电话:0755-25592259,投诉电话:84398281、84398751
10、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海关门户网站(http://shenzhen.customs.gov.cn)、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sztc.com)发布。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邮 编:518001
联 系 人:李盼、陈禹行
电 话:(0755)83508615或 (0755)83508607
传 真:(0755)82157995
电子信箱:ai.panda@163.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7
财务电话:覃经理 0755-83500897(标书费、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请联系财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