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24米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打开链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24米道路照明工程(招标编号:GX2015ZS0508GK023BF)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公示五个工作日);文件下载网址: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http://www.zs-gzgx.com/):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最高限价:
1.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24米道路照明工程
2. 招标编号:GX2015ZS0508GK023BF
3. 项目内容:本工程为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24米道路照明工程,招标范围为安装8米单臂路灯48盏,安装11米单臂路灯5盏,安装15米单臂路灯4盏。(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中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项目内容进行投标。)
4.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中介预算价为463186.09元,最高限价为416000.00元,超过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新)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如为项目负责人则须是电气或电力或水电或自动化或机电安装专业;如为注册建造师则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 投标人是所投LED路灯的制造厂家或合法代理经销商(须提供项目制造厂家的授权证明);
6.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即从2012年5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含清单及图纸),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LED路灯的制造厂家或合法代理经销商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红色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注: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或在公司网站下载。
四、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日下午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日下午15:00
3. 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下午15:0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六、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60-8651793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小姐、刘小姐
电 话:0760-88850094、88858856 传 真:0760-88858840
电子邮箱:vipgaoxin@163.com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