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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1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就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所需的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服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502304

2、项目名称:  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服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工作服                                      数量:一批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611日至2015618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5618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62514:30(星期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服装制作加工或生产企业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2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人:   张斐、杨林明、黄旭红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H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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