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实验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岭南师范学院 的委托,对 岭南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实验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1156HG08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实验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203.00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岭南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实验设备及相关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内,用户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如非所投主要设备(早期语言评估与干预仪、言语障碍矫治仪、情绪与行为干预仪及软件、言语障碍测量仪、听觉评估仪)的制造商(或分支机构)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则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3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8日,招标文件下载处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栾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话: | 020-62791625 | 电话: | 0759-3183806 |
传真: | 020-83309916 | 传真: | 0759-318270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联系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524048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王仕良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工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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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