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2015年南岗区庭院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南岗区庭院维修工程监理办理完相关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2计划工期:授予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总监要求: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或不超过两个子公司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纪录的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31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3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三楼311室
邮 政 编 码: 150018 联系电话: 84228003
传 真:0451-84273903 联 系 人: 崔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