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揭阳监狱 的委托,对 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HG05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
三、采购预算:365832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预算: 包组号 包组内容 最高限价 月采购金额预算 (人民币万元/月) 包一 大豆油 8.07元/公斤 5.8 包二 大米 3.89元/公斤 42 包三 冷冻肉 (见品种限价表格) 34.16 包四 蔬菜及鲜活塘鱼 (见品种限价表格) 蔬菜 36.66 鲜活塘鱼 3.49 包五 伙房副食品 (见品种限价表格) 30.32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所有的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3、包一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包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包三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包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包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可以参与不同包组投标,但不能参与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包二《食品流通(或生产)许可证》; 7)包一、包三、包五《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10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1002室开标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1002室开标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GDHS15HG0502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郑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方先生 |
电话: | 020-37023498 | 电话: | / |
传真: | 020-3702351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1002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64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黄海棠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方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3702349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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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3602871919100063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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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