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将乐县教育局FJKJ2015-CG005电子电器设备、桌椅厨柜及幼儿玩具采购的招标公告-FJKJ2015-CG005
本公司受将乐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电子电器设备、桌椅厨柜及幼儿玩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JKJ2015-CG005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合同包号 | 项目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 参数 | 采购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第一合同包 | 电子、电器设备 | 一批 | 7614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将乐县 教育局 | 路股长 | 0598— 2359191 |
第二合同包 | 桌椅厨柜 | 一批 | 97000.00元 | ||||
第三合同包 | 幼儿玩具 | 一批 | 25100.00元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即日起至2015年06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后,应尽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身份的审核确认,并在前述规定的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注: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步。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幢103室(卫生监督所后排)、
将乐县闽江3楼
五、联 系 人: 小谢 小沈
联系电话: 0598-8656665 13906728860
传 真:0598-8656665
电子信箱 :kjgczx@163.com
六、第一、二、三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原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在规定必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并行期间如果投标人没有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7月02日15:30 (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 07月02日15: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交易厅(金森大厦2楼)
十一、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2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第一合同包:人民币柒仟元整; 第二合同包:人民币壹仟元整;
第三合同包:人民币贰佰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应注明“FJKJ2015-CG005第一合同包、第二合同包或第三合同包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18:00前(以款到帐为准);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名: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1 0100 1001 0000 0405 24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帐号:
开 户 名: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382 0301 0400 069 91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