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区重点路段机动车乱停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郴州市城区重点路段机动车乱停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郴州市城区重点路段机动车乱停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内容及数量:城区重点路段机动车乱停违法自动抓拍系统
3、政府采购编号:GD-HW-20150043
委托代理编号:GDCZ-CG2015-006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所在地依法纳税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5)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原件,并由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至提交投标文件日前当年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原件;
(6)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一体化自动抓拍球机、机架式交换机、汇聚交换机、补光灯、电子警察主机、高清摄像机、服务器、磁盘阵列)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资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含贰级)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交证书及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今的社保交费凭证;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5:00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持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凭甲方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方可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7月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35-2190045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层1110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735-8885988
9、监督机构:郴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罗主任 电 话:0735-2171219
10、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账 号: 5963 6350 1109
投标保证金只接受转账形式提交,转账应于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指定帐户(开标前提供原始汇款凭据原件经核对账号和户名无误后,方能作为有效投标),现金方式提交的作无效投标。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