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人民法院+长白县人民法院弱电建设、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长白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长白县人民法院弱电建设、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长白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439-8234333
二、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2104室
联系人:保 娜 电 话:0431-81172318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白县人民法院弱电建设;
二标段:长白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1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指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
3.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新)。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一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标段)、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 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