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双拥路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土石方、道路、挡护、管网(给水、雨水、污水)工程施工[招标编号:GXJH2015-D007(重)]公开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双拥路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土石方、道路、挡护、管网(给水、雨水、污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双拥路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土石方、道路、挡护、管网(给水、雨水、污水)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JH2015-D007(重)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双拥路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土石方、道路、挡护、管网(给水、雨水、污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双拥路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土石方、道路、挡护、管网(给水、雨水、污水)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JH2015-D007(重)
建设地点:兴安县城区双拥路福在村一带
建设规模:土石方约59万方、路网总长约9600米,给水管网约1200米,雨污排水管网约8200米。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80 个日历日内完工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 土石方、路网、给水、雨、污管网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副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5年06月11日至2015年06月1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务登记证副本;(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毕业证;项目副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毕业证; 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安全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毕业证;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及施工员上岗证、身份证、毕业证;上述拟投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8)委托人代理人及上述拟投入人员在本单位2014年1月~2015年3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9)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10)市外(桂林市及十二县外)、广西区外企业按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的要求办理方可报名,核查表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ljyzx.com/)。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章。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联系人:谷双艳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四、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2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2日上午09时30分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二楼开标厅开标。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联系人:谷双艳 联系电话/传真:0773-2829198
七、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和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39
2、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象山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48
八、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3-6220651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1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副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1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务登记证副本;(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毕业证;项目副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毕业证; 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安全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毕业证;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及施工员上岗证、身份证、毕业证;上述拟投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8)委托人代理人及上述拟投入人员在本单位2014年1月~2015年3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9)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10)市外(桂林市及十二县外)、广西区外企业按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的要求办理方可报名,核查表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ljyzx.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双艳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兴安县兴安镇兴桂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虹君,0773-6098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双艳,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