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牧龙山光伏连栋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全椒牧龙山光伏连栋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JCG-H2015028-3
发布日期:2015年6月10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全椒牧龙山光伏连栋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
2、招标人: 全椒县六镇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全椒县境内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00万元,占地约30亩,总建筑面积10752M2。
3、计划工期: 不高于9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 光伏连栋温室大棚2座。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本项目大棚专业制作、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5、具有近三年(2012年5月—2015年5月)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
6、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5年6月10日17:00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五、质答疑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年6月19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6月23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