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聘请协勤保安人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聘请协勤保安人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聘请协勤保安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2015036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项目编号:FJSXZB2015036
2、招标项目内容:聘请协勤保安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类型 | 用途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聘请协勤保安人员服务项目 | 2年 | 保安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 0591-88538062 | 福州市 |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 4000元/人/月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06月11日¬-- 2015年06月18日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 蓝斌
7、联系电话: 0591-87600110 传真:0591-87600010
公司网址:www.fjsxzb.com E-mail:fjsxzb@163.com
8、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保安公司的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查询内容应包含投标企业、法人、投标人代表,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①投标人须对上述资格标准第(4)、(5)、(6)条款作出书面声明。
②投标人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9、投标截止时间:2015-07-01 09: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5-07-01 09:3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A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1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为保安公司的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3)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查询内容应包含投标企业、法人、投标人代表,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①投标人须对上述资格标准第(4)、(5)、(6)条款作出书面声明。②投标人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1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06月11日]至[2015年06月18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本公司。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A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预算价:4000元/人/月
2、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警官0591-88538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斌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