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的园林工程专业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企业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 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关于符合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投标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见附件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的园林工程专业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7)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关于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内建工〔2007〕2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nmgztb.com)(见附件1); (8)关于符合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见附件2)。 注: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