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处州公园草花种植及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就处州公园草花种植及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1505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草花种植及养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具有草花种植和管理养护能力的公司或个体经营户。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10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九.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900.00
交付方式:.转帐、电汇、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9846649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盖章)。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152625
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05-1211室)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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